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单指南
一、年度 定期跟踪审查 应按照伦理审查意见规定的年度 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意见有效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报告;如我院为组
一、年度/定期跟踪审查
应按照伦理审查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意见有效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报告;如我院为组长单位,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
二、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清单
1、本中心为组长单位:
伦理递交信(一式两份)
1)研究进展报告(主要研究者签字)
2)各中心研究进展汇总报告(如果有)
3)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的决定文件(如果有)
2、本中心为参与单位:
1)研究进展报告(主要研究者签字)
2)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的决定文件(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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