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医药领域违纪款物清退有关事项的通知
梧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列入整治范围的单位工作人员,收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根据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违纪款物清退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整治工作范围的单位应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违纪款项清退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违纪款项上缴存入梧州市监察委员会账户时,请务必备注“医药领域”,以便做好统计工作,并妥善保存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
户名:梧州市监察委员会
开户行:建行梧州河西支行
账号:45050164865609123456
三、各县(市、区)所辖列入整治范围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违纪款项上缴的,可存入梧州市监察委员会账户或本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
梧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
2023年9月28日
来源: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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