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实行全面禁烟
我院是国家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自治区卫生系统烟草控制先进集体”。根据国家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要求,医院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包括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检查室、手术室、检验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行政后勤各办公室,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等公众场所。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吸烟区吸烟。
为了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环境,请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梧州市工人医院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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