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人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梧州市工人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服务
2.服务内容:需对以下设备计量进行校准检测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台) | 单台检测报价(元) | 小计(元) |
1 | 12导动态心电分析系统 | 2 | ||
2 | CT增强注射器 | 1 | ||
3 | 显微镜 | 17 | ||
4 | 离心机 | 2 | ||
5 | YAG激光机 | 1 | ||
6 | 高频电刀 | 9 | ||
7 | 奥林巴斯镜、光源 | 3 | ||
8 | 产科胎儿监护仪 | 2 | ||
9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5 | ||
10 | 电子肺活量计 | 1 | ||
11 | 动态血压监测系统 | 1 | ||
12 | 多频振动治疗仪 | 14 | ||
13 | 透析机 | 39 | ||
14 | 冷藏冷冻保存箱 | 10 | ||
15 | 消毒机 | 6 | ||
16 | 麻醉机 | 8 | ||
17 | 尿流量动态监测仪 | 1 | ||
18 | 胰岛素泵 | 6 | ||
19 | 水浴箱 | 5 | ||
20 | 激光治疗仪 | 1 | ||
21 | 经颅多普勒 | 1 | ||
22 | 医用空气消毒机 | 8 | ||
23 | 脉搏血氧仪 | 1 | ||
24 | 眼压计检查仪 | 1 | ||
25 | 脑功能监护仪 | 1 | ||
26 | 脑脊液测压计 | 1 | ||
27 | 尿动力分析仪 | 1 | ||
28 | 新生儿抢救台 | 1 | ||
29 | 氧浓度测定仪 | 1 | ||
合计(元): |
(1)仪器设备因现场环境等因素不满足检测规程要求,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取回实验室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仪器设备计量检测后正常运转。
(3)为受检仪器设备粘贴计量检测合格标识。
(4)计量检测结束后能及时提供检定/校准合格证。
(5)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检机构工作人员和车辆的费用由承检机构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投入检测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体现。现场校准人员的身份信息须与之前所提供的人员信息相符。
(7)在本次计量检测清单所列医疗设备检测完成后的一年内,检测不通过的设备经采购人维修、更新的,成交商须在采购人发出重新免费检测需求通知30天内再次进行现场免费检测。
(8)现场检测完成,成交商将检测施工单交采购人科室、设备主管部门人员确认签字。
(9)验收标准:完成本项目明细表内所列设备计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咨询考察:有意向单位可在截标前行政上班时间致电梧州市工人医院医学装备部维修组0774-2020015咨询。若需现场考察,提前与计研所预约,交通工具及费用自理。
5.服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检测,批量证书出具在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如遇患者治疗需要不能腾出设备等情况,采购人另行安排检测时间(非工作时间)。
7.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含税):玖万壹仟贰佰叁拾贰元整(¥91232元)。
8.竞标形式:院内询价。
9.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结算。所有设备完成计量校验检测并出具报告后,180天内成交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发票和付款申请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向成交商支付100%合同款项至成交商指定对公银行帐户。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参选单位。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法定计量授权证书或CMA证书。
6.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具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及附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1日11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受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要求(均加盖红色公章):
(1)本项目报价(单台检测报价、小计、合计),报价包含本项目中的相关服务及配套设备、劳务、进场、管理、材料、维护、保险、交通、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所有风险、责任,请参选单位自行考虑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上限,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加,本项内容可不提供。
③参选单位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或者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免税说明或由参选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为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⑤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参选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⑥截标前6个月内,参选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选单位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4.商务技术文件:
(1)本项目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_3.服务要求)。
(2)资质证书(二、资质要求_第5项、第6项)。
(3)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其他要求:外包装袋填写项目名称、应标单位、联系方式。参选文件按响应文件要求项目排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2副本)。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报名材料递交后不退)。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1.评审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2.评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会议室。
3.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评审时间及地点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五、评审结果及通知:
评审结果在梧州市工人医院官网(http://www.gr-hospital.com/)公布。
六、联系方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高地路南三巷1号,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0774-2030686。
梧州市工人医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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