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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等。
(二)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三)社区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四)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五)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要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是跨省异地医保、梧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市编制单位目前未核定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现中心尚未设有职能科室,相关工作由其承办单位梧州市工人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承担。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63.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5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34万元,下降9.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本年资金拨付项目较上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6.8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59.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增学校体检业务,事业收入较上年有提升。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1.6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中增加基本药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9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63.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3.5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34万元,下降9.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163.5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9.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万元,资本性支出3.4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23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已按原计划实施,不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7.91%。其中:基本支出8.01万元,项目支出147.07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5.11%。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5.11%,预决算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上年结转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年中追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支出等。
1.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6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6.97万元为上年结转数,年中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支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制氧机等设备,以提升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1万元,因该项支出为年中追加支出,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因该支出为年中追加支出,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0.48万元,因该支出为年中追加经费支出,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主要用于购置制氧机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2023年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2022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0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56.13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6个项目均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6.1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完成率未达到100%,主要原以为未能准确预计资金支付流程的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以此为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加快项目推进,以达到年度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自评得分为98.7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32万元,执行数为1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机构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未能准确贴合本单位实际发展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以此为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根据本单位实际发展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以达到年度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表

http://www.gr-hospital.com/uploadfile/2024/1015/2024101511144586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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