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核心内容:本条例对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形进行了修改,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共有八章五十一条
核心内容:本条例对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形进行了修改,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共有八章五十一条,包括组织实施、生育调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等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单独两孩政策内容单独两孩政策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需要说明的是,单独两孩不等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夫妻第一胎已经生育了两个及以上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了。另外,广西实行单独两孩政策没有城乡差别。只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均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办理单独二孩生育证需要经过的程序
符合在我区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需要的材料
1《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可以申请单独两孩的公民
可以申请单独两孩的公民
1夫妻双方户籍在广西的,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
2女方户籍在广西、男方户籍在外省区的夫妻,可以在广西申请办理;
3男方户籍在广西,女方户籍在外省区的夫妻,若女方户籍所在地未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可在广西申请办理,若女方户籍所在地已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则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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